本报讯 永康有家体育用品商店的老板侯某把生意做到了国外,但他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将做不成生意了。因为销售假名牌高尔夫球具,侯某近日被永康市法院一审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侯某在永康市经营一家体育用品经营部。2007年3月至7月间,侯某从福建省厦门购进假冒注册商标“TaylorMade”、“NIKE”、“Titleist”、“Ping”、“CLEVELAND ”、“Callaway”的高尔夫球具,而后销售给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客户,销售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16.7万元。2007年7月13日,永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永康市公安局在侯某店内当场查获尚未销售的假冒“NIKE”、“Ping”、“Callaway”等高尔夫球具,总价值人民币44万余元。 |